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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0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招生办公室:
2007
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全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理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体制,实行统筹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切实贯彻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政策。
二、切实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工作
各市要积极创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制和办法,努力为初中毕业生升学创作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招生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宣传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使全社会、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具体情况和做法,使所有愿意接受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的学生都能够有学可上。
三、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招生考试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因此,各市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召开考考务工作会议,周密安排“中考”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安全保密;要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
四、其它事宜
1
、“中考”考生所需用的报名卡、答题卡由各市自行设计印制。
2
、今年,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在中卫市进行。
3
、录取期间,各市之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调整、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安排等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协商确定;未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
200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刊》的学校或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4
、各市招生办公室须及时向考试院成招处上报当年报名数据、普通中专录取花名册、工作总结等。
宁夏教育考试院 |